當稿件被《法制與新聞》期刊退修后,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,以提高錄用概率:
一、分析退稿原因
1.?仔細閱讀退稿通知: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,如選題不符、創新性不足、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?。
2.區分退稿類型:可修改退稿、拒稿(若意見表明“研究方向不符”,建議改投其他期刊)
二、針對性修改策略
1.深入探討研究問題,提供更全面、深入的分析和討論。
2.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,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。
三、重新投稿準備
1.?附修改說明:逐條回應審稿意見,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。
2.核對期刊要求:
(一)文稿內容依次為:中文標題、摘要、關鍵詞;英文標題、英文摘要、英文關鍵詞;正文;參考文獻。
(二)投稿內容必須符合本刊宗旨。稿件格式應符合本刊要求,正確使用標點符號,數字必須準確可靠。文稿目標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寫,不超過3級(11.11.1.1)。
(三)參考文獻應保持在5條及以上。參考文獻中的作者為1~3位時應全部列出,多于3位時只寫前3位,后面加“,等”即可;多位作者之間用逗號“,”隔開,參考文獻的著錄項目要齊全,順序要規范。
(四)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,反映論文的主旨。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、轉抄和引用,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;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。不宜采用抒情意味、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。
(五)用第一、第二……或首先、其次……時,如每段文字不長可在同一自然段內接排,如每段文字均較長,可另起一自然段。
(六)本刊注釋采用腳注形式,引用文獻需嚴格遵守學術規范,注釋順序為:作者,書名,出版者,出版時間,頁碼。
(七)來稿請提供作者筒介,注明姓名,出生年份,性別,籍貫,學位(或在讀學歷),技術職稱,聯系電話及通訊地址、郵編。
(八)摘要和關鍵詞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,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,分目的、方法、結果及結論四部分,完整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,以150字左右為宜,關鍵詞一般3~6個。
(九)論文為科研課題、項目成果的,需注明課題、項目名稱,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,如為多項課題、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,以分號分隔。
(十)作者投至我刊的文圖稿件均被視為自動承認其稿件系作者本人原創,無抄襲行為,并不包含任何與現行法律相抵觸的內容。
綜上所述,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,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,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。
《法制與新聞》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,于1993年創刊,由司法部主管,法制日報社主辦,為月刊,國內統一刊號為CN:11-3347/D,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:1006-5555。
該刊設置了研究報告、簡報、專題研究、文獻綜述等欄目,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,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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